根据《上海
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,涨跌幅按下列公式计算:
“权证涨幅价格=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+(标的
证券当日涨幅价格-标的
证券前一日收盘价)×125%×行权比例;
权证跌幅价格=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-(标的
证券前一日收盘价-标的
证券当日跌幅价格)×125%×行权比例。
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,权证跌幅价格为零。”
公式应用中,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:
一、“标的
证券当日涨幅价格”、“标的
证券当日跌幅价格”是指标的
证券的当日涨跌幅限制的最高、最低价;
二、在计算价格时,每一步计算结果,需先四舍五入至最小价格单位。
以权证“宝钢JTB1”上市首日(8月22日)涨幅价格为例:宝钢JTB1 (580000
行情,
资料,
咨询,
更多)的保荐机构提供的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(在前收盘价格处显示)为0.688元;标的
证券G宝钢 (600019
行情,
资料,
咨询,
更多)的前收盘价格为4.62元,涨跌幅限制为10%,行权比例为1。
标的
证券当日涨幅价格
=标的
证券前一日收盘价×(1+10%)
=4.62×1.1
=5.082元
=5.08(计算结果先四舍五入至最小价格单位)
因此:
宝钢JTB1的涨幅限制价格
=0.688+(5.08-4.62)×125%×1
=1.263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