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到股市飘红时。每当这个时候,媒体总在为行情鼓噪与欢呼的同时,不忘记很“负责任”地提醒
投资者,“要有风险意识,要理性
投资”。
这也难怪,根据交易所的数据显示,截至2006年5月11,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经超过7400万,这意味着平均每20个中国人中,就有一个是股民。如果去除不满18岁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,以及市场禁入者后,这个比例估计会更高一些。
看来,“全民皆股”所言非虚,面对如此庞大的
投资群体,其中自然会出现水平参差不齐者,媒体在行情火爆时善意提醒一下股民理性
投资,也是责任所在。
不过,让笔者一直搞不懂的是,在
证券投资中,到底何谓“理性”,何谓“非理性”?这其中的标准是什么?即使这个标准存在,我们那7400万股民是否人人都了解,并具备足够的
投资知识去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评判?
笔者向来认为,股市
投资是件专业性很强的工作。既然有专业性,就应该由专业人士来负责打理,经济学上不是就一直在强调专业化分工吗?事实上,我们的
证券市场并不缺少这样的机构,
基金管理公司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。
可是,我们的7000多万股民为何偏偏选择由并不善于
投资的自己来打理呢?一个最有可能的答案是,选择
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代理的交易成本过高。
这里的成本不仅包括单纯的申购、赎回费用,更有代理人道德风险所产生的机会成本。实际上,后者要远远高于前者。君不见,股改过程中,财经公关公司公然向
基金经理购买投票权的新闻不绝于耳,又有管理公司利用旗下
基金进行利益输送猜测的传闻。
从这一点讲,不是我们的股民没有自知之明,而是过高的交易成本导致他们对专业
投资机构望而却步。更进一步地说,管理层一直倡导的
投资者教育并不应该成为他们工作的重点,建立规范的市场规则,并努力去维护它,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