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晓同志:
2003年12月,我轻信原始股能发大财就参与其中。我付清全部股权款及1%股权款的代理费后,中介公司拿出一份“股权受让委托代理协议”,就要我马上签字。一个月后,中介公司交付股权公司编号为XX号的股票。 但实际上,该股权并没有转让到我的手中,股权公司也不承认此次股权转让。
据我事后了解,中介公司是从另一个不具有股东资格的人手中低价进,高价出,直接倒卖赚取差价2万元。
我想请教,中介公司是否诈骗?理由是什么?若公安机关不立案查处,我该怎么办?
江苏 周先生
周先生:
诈骗是刑事犯罪,若公安机关不立案查处的话,就意味着中介可能并不构成刑事犯罪。但是你仍然可以依据你与中介签署的“股权受让委托代理协议”起诉中介,要求其退款。
周晓